(招标编号:HDZX2023(03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秦创原宝鸡创新港(技术成果转化平台)EPC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申请地方专项债券、银行贷款及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宝鸡高新科技新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位于宝鸡高新区科技新城片区,滨河路以南、中心三路以东、伐鱼河生态公园西北侧。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1361.00平方米,包括厂房、宿舍及其附属配套用房、室外工程、孵化中心等。本次招标范围为包含本项目的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现行及最新规定、规范及标准、项目方案设计、初设方案、建设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变更设计、二次设计、专项设计等)。完成以招标人要求为准的材料、设备采购和项目施工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具体招标范围以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秦创原宝鸡创新港(技术成果转化平台)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秦创原宝鸡创新港(技术成果转化平台)EPC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1.2申请人须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甲级)以上设计资质;施工资质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申请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 “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内可查询到;外省企业的基本信息须在“外省入陕企业登记信息”内可查询到,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拟委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土木工程专业或工民建专业高级职称;
2.2拟委派的施工总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并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3拟委派的设计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有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4以上人员均须为申请人的正式人员(须提供近半年(2023年5月-10月或2023年6月-11月)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或 “陕西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发布平台”内可查询到;外省企业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外省入陕企业登记信息”内可查询到,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具有审计资格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财务履约能力;
4、信誉要求:申请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申请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1月-至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中企业法人、项目总负责人、施工总负责人、设计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申请人公章(出具时间须在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
5、业绩要求:非联合体申请人近三年(2020年11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建筑工程类EPC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证明资料缺一不可。联合体申请人①投标的施工单位:近三年(2020年11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证明资料缺一不可;②投标的设计单位:近三年(2020年11月-至今)至少完成1项类似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证明资料缺一不可;
6、其他要求:①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若申请人以联合体参与投标,以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9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3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者,从2023年11月29日至2023年12月03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先使用CA 锁登录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3.200.250.17:8009/Share/Main/Index)按规定上传相关资料,上传成功后(打印交易平台回执单,现场获取文件时交代理机构)由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时,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套,在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锦园)4号楼一单元1604室)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最终以现场提交资料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交易平台报名同时成功为准。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纸质版及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3年12月19日09 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 8 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
七、其他
1、本项目初设概算约8.00亿元;
2、本资格预审公告将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3、网上电子标及纸质版文件任何一项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时间及地点递交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申请人须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PDF、资审标准格式 .ZSQDB);并按规定时间在《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按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PDF、资审标准格式.ZSTB(资审标准格式.ZSTB格式来源于“宝鸡市资格审查评审文件编制软件”编制,生成的标准格式文件);
5、本项目已取得“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审批手续,“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及初步设计概算”于2023年11月17日在“ 高新科技新城微信公众号”已进行公示;
6、附件:联合体协议书:
(招标人名称):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名称)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联合体牵头单位: ;
联合体成员: ;
2.双方均有义务提供足够的资料,以满足招标人对投标资格的要求;
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投标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与递交、委托人授权、接收答疑、回复澄清、主张或放弃权利、签字盖章和合同谈判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等投标阶段与中标后实施阶段的全部事宜。
4.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本项目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各项要求,履行合同。
5.联合体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联合体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均对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
6.因联合体的一方或双方没有履行自己的义务,造成联合体在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时违约或联合体与招标人的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直接责任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承担连带责任;
7.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1)联合体由牵头方负责与招标人联系;
(2)投标工作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由双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联合体牵头方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中所有承诺均代表了联合体所有成员。
(3)联合体各方将严格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上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
①甲公司权利义务:
②乙公司权利义务: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由联合体内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自行协商,费用如何支付应在联合体协议中说明。
(6)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定:
a.联合体所有成员和招标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如联合体中标后,招标人每次付款前,须由联合体实施单位分别向招标人开具等额有效符合招标人要求的票据。
b.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收招标人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全部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方负责。
c.联合体分工原则:联合体牵头方负责本工程招标范围内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以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内容,负责协调联合体内部事宜。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要求规定的各项工作。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如中标后,联合体内部另有协议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将协议书送交招标人。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在实施过程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联合体牵头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项目非联合体投标的,则无需提供该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应明确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资质需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高新科技新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600号联检服务大楼西楼5楼
联系人:李康
电 话:0917-3788087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华地众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马营镇高新锦园4号楼一单元1604室
联系人:张佳宁
电话:16609173312
电子邮件:hdzxg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