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指出,将从培育建筑业优质骨干企业,推动建筑业企业管理转型升级,加强建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提高建筑业企业竞争力。争取2年时间培育100家工程总承包以及150家专业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同步实施特级、一级资质企业培育计划,力争5年内,培育或引进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3家,力争2年内,培育或引进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10-15家。
《措施》还提出要推动建筑业产业技术升级,不断提高建筑领域协同设计能力,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加大对新工艺、新材料的研发推广力度。支持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国家级工法和新技术应用示范。
《措施》表明,将推行银行保函和建筑工程保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建设和完善包括建材采购、劳务用工、机械设备租赁、供应链金融服务等在内的建筑业集中采购平台,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进一步提高企业竞争力。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建筑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信誉好的企业在授信额度、质押融资、贷款发放等方面给予支持,解决建筑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鼓励开展工程担保业务的专业担保公司为施工企业贷款提供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