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显示,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2月30日将开展2023年下半年房地产市场专项检查。检查对象及重点为本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在建在售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房地产中介机构。重点检查群众投诉多、矛盾纠纷集中、风险隐患大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将对对开发企业在预售、销售商品房时诱导业主进行违法建设的行为进行查处的要求,结合我局职责,突出重点进行检查。
据了解,将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结合各镇街各项目近期信访量的排名,对信访高频项目开展突击检查,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开。检查采取材料检查(不限于抽检销售台账、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