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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即日起对所有在建工地大检查!严格处罚这类项目

   日期:2023-02-02     作者:创作者中心     浏览:1376     评论:0    
核心提示:近日,苏州市住建局连续发布两则通知,均与工地大检查有关。《关于开展全市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检查方式及时间1.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底)。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照实名制管理文件要求对工程项...

近日,苏州市住建局连续发布两则通知,均与工地大检查有关。

《关于开展全市实名制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检查方式及时间

1.企业自查(即日起至5月底)。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对照实名制管理文件要求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对自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

2.主管部门检查(6月至7月)。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辖区内的所有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进行实地检查

3.市级建设主管部门抽查(6月至8月)。苏州市建管处将以“线上日常巡查,线下飞行检查”模式,对全市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在建项目的实名制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复查。

处罚

将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全市通报,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扣除企业信用分,并移送建设行政执法部门立案处罚

重点检查

项目实名制登记、“一码通”机制落实情况、现场人员考勤、实名制通道标准化建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银行代发工资以及《苏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等相关要求的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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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上半年度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综合大检查的通知》

检查范围

全市在监的房屋建筑(房屋建筑工程为主体3层及以上主体施工阶段)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别是公共建筑、住宅工程(含保障性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项目)、轨道交通工程等项目。

检查时间

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6月15日。

检查内容

1.监管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含政府投资非经营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进展情况)。

2.建筑市场行为情况。

3.工程质量情况。

4.施工安全情况。

5.疫情防控情况。

6.文明施工情况(扬尘管控)。

加大检查力度

各市、区住建部门及市质安监站要将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苏安码”管理、盘扣式钢管支架使用情况等列为检查必查内容和重点

同时,要持续加强对辖区内在建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对未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存在列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情形和影响主体结构安全或主要使用功能的以及其它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文等规定的项目,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罚

近期,住建部发布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文件提出: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重大风险隐患当成事故来对待,将《判定标准》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依据

为方便更好地理解掌握《标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有关负责同志进行了解读。重点部分如下:

1、标准适用于判定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房屋市政工程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

2、明确了现场实体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共10条,第五条至第十四条)。

包括基坑工程、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及吊装工程、高处作业、施工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拆除工程、暗挖工程及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10类重大事故隐患包含的情形

3、下一步,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以重大隐患排查为重点突出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拆除工程、暗挖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危大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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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建筑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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