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珠海市住建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项目“隐蔽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1、重要“隐蔽工程”必须进行全过程视频监控,每个重要“隐蔽工程”作业面不少于2个监控。
2、对于水泥土搅拌桩项目,施工单位必须配备深层自动监控设备、监控平台、水泥浆自动拌和设备、水泥计量设备等,对水泥土搅拌桩的深度、水泥用量等进行实时监控。
3、对重要的“隐蔽工程”原材料必须单独建立使用台账,进场原材料单独存取,材料仓库单独设置视频监控,24小时进行视频监控。
4、监理单位对重要“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进行全程旁站监管并同步录制视频。
5、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对项目管理人员进行人脸识别考勤,每月上岗率不足80%的项目负责人、每月上岗率不足26%总监理工程师,对其进行诚信扣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的,依法暂停其执业资格。
6、要求投标单位法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重要“隐蔽工程”全过程质量管理措施、质量保证及承诺,并作为评标定标的重要依据。
7、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项目和人员,进行不良行为记录、诚信扣分,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列入“黑名单”。
8、对核实存在偷工减料等质量安全方面违法行为的工程项目,依法责令项目全面停工整顿,招标人依法拒绝责任单位在本地区投标活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