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扣点=承包合同总额-工程预付款数额/主要材料、构件所占的比重。
(1)预付款是为施工单位准备材料而预先支付的款项,可以直接理解为建设单位“预先支付给施工单位的材料费”。即:预付款M=预付材料费
(2)关于M/N的解释:
预付材料费M ÷ 材料费占总造价的比重N = 预付材料部分所占的工程造价
= 预付款M所占的工程造价
= 没有完成工程的总价值
重点:预付款是从没有完成部分的工程总价中扣除的!
即:未完成的工程的总价值=起扣点的开始,以后每期付工程款时,按材料费所占的比重扣回预付款,即后期支付工程款时,基本不支付材料费的那部分了。